大陆法系主要适用于法德两国,还有奥地利比利时荷兰意大利瑞士西班牙明治维新后的日本以及亚非拉部分法语国家或地区大陆法系是指欧洲大陆上源于罗马法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各国法律,所以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1896 年,德国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制定了德国。
大陆法系,亦称民法法系,起源于罗马法,主要分布在欧洲大陆,包括法国德国以及前法西荷葡殖民地国家如日本泰国和土耳其其特点是基于法典,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判例在一般情况下非正式法律渊源,仅限于行政案件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 起源于英国,随后扩展至英国殖民地如美国。
1制定方式法律渊源的差异 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以成文法制定法为主要存在形式其法律渊源包括立法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颁布的行政法规以及本国参与的国际条约不包括判例相比之下,英美法系不仅包括制定法,还包含判例法,且判例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2法律结构的。
一法律渊源的差异 大陆法系属于成文法系,其法律基础是成文法,即经过立法程序制定的法律相比之下,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更为广泛,既包括制定法,也涵盖判例法二法律适用的方法 在法律适用上,大陆法系倾向于使用演绎推理,即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过程而英美法系则更习惯采用归纳推理,即从特殊到。